翻译普通条款
1.委托人责任
委托人提交的任何翻译业务都要签订合同,并将合同交予委托人。委托人与翻译人员在合同上签字,并填写合同中所有必填部分。根据翻译需要,委托人有义务为G&B communication提供有关翻译业务的信息,尤其要明确交文时间,文件类型,交文格式及应用术语。委托人要说明进行翻译的文件页码范围,文件来源,所使用目标语及文件格式,如doc, pdf. 此项业务只通过www.gb-communication.com邮箱 或者传真+39 06.45504281办理。
1.1 科技文本的翻译
科技文本的翻译要求委托人同时提供便于理解、翻译科技文本的相关文件。
1.2 计费单位
翻译收费按以下单位计算:每页(A4纸)含1500字符,包括空格字符,等同于每页25行;或按每字/单词计算,含空格字符。
1.3 格式
只有在收到委托人签字生效的合同后,翻译业务才能开始。为确保翻译的准确性,要求翻译人员的工作经验已通过认证并在翻译的领域学有所长。
1.4 合同的制定
根据合同规定,委托人必须在合同签定后的12小时内,再次交付将要翻译的文本。若翻译材料已交给翻译人员,翻译工作已经开始,顾客必须支付合同规定的50%的费用。
1.5 交文时间
需要翻译的文本需经翻译人员审查后才能确定交文时间。 普通翻译的交文时间可能会因文本的页数而变化:1-2个工作日。 科技翻译的交文时间可能会因专业领域而变化。 紧急翻译交文时间在12小时以内。委托人须根据费用和交文时间而额外支付20%的费用。
1.6 费用的支付
委托人支付双方认可的费用总额可以选择单笔支付或按翻译业务的时间段来支付。G&B communication 为确保翻译进行而引发的赔偿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定金 委托人接受合同条款并签定合同后,要通过银行汇款支付50%的定金。支付单据须通过www.gb-communication.com 在线或通过传真+39 06.45504281发送给翻译与口译项目经理。 -支付全额 委托人必须在G&B communication发出完成工作清单的2天内,通过银行汇款支付双方已认可的全部费用。支付单据须通过www.gb-communication.com 在线或通过传真+39 06.45504281发送给翻译与口译项目经理。
1.7 翻译服务开始时间
在收到委托人签订的完整合同后,G&B communication开始翻译服务。
1.8
若译文与原文本固有风格不一致,G&B communication将承担责任。翻译人员不会进行有悖原文的翻译。
1.9 索赔
自交文之日起7天以内,委托人可以通过邮件进行索赔。索赔时必须同时出具原文和有争议的译文。
2.0
对于因传真,调制解频器或邮件等不由G&B communication直接管理的设备而造成的删除情况,G&B communication不承担任何责任。
2.1未能如期交文
G&B communication若未能在双方认可的交文期限内如期提交译文,将负责全额退款。
2.2 隐私
翻译人员对在翻译工作中接触带的任何事实,信息及文件都必须遵守最大程度的隐私权。在委托人未提出不同要求和指令的情况下,所提供给翻译人员的文件将在翻译业务结束后予以归档。
2.3
双方必须遵守根据翻译服务普通条款规定所签订的合同中的所有条款。
2.4 信息安全
根据法律地196/03条法令规定,G&B communication将采取所有必要措施以保证信息安全。